[GGAD] 论血在英国文学中的意义
英国早就在几百年前已经把血液当作sexual relationship的象征了! ! !血誓和性关系有关可能不是粉丝脑补!
本老头女孩今天上英文课感觉吃了口GGAD大糖(昏厥,和各位分享一下。
首先说的是小说“Dracula”里的一段。男三打算给快死的女二输血,然而男三的教授却叮嘱男三此事一定不能跟女二的未婚夫说,怕会引起夫婚夫的妒忌。
为什么输血会引起妒忌?老师就引用一首诗“The Flea”的节录去解释,表明在文学里血液代表了亲密的关系和生命的交流,同时有sexual relationship的隐藏意义(connotation)。
“The Flea”(图2,图3为百度百科中文翻译)是John Donne在1633年作的诗。作者想一位女士跟他上床,便借跳蚤作诗,表明跳蚤咬了自己的血,亦咬了那女士的,两人的血已在跳蚤的体内结合,则生命已融为一体。这种结合即使再发生性关系也所不能及,所以再发生性关系亦無妨。
血象征生命,融合在一起的血便无法再分离。老师指,血象征性关系还有另一个解释:血的结合和性行为一样,都是身体里的液体的交流。
另外,从“它的身体不只是见证我们的婚约。还是你和我,我们的婚床,婚姻的殿堂”这段更能看到,除了性关系,血的结合还有婚约的含义。
同样的解读放在GGAD身上,他们还不是意外或被动的液体交流,是两人有意和对方发生如此亲密的关系的。同时,血誓还是一个誓言,不就更像结婚了吗?所以血誓象征结婚证件是有理有据的。
而且,他们俩作誓时十指紧扣,伤合贴合,难道那一刻血没流到对方身上吗?换句话说,他们的血液都在对方的身体中流过,并经过了心脏。在英国文学中,这是比性关系更亲密的。他们大概已在对方的心脏里结婚了。
真是绝美爱情。
最后补充一点,在文艺复兴时期,医学上相信两个人在性交时是靠血的混合怀孕生子的。换然之...(你们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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